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0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滨海雅生口腔门诊部 | 高新 |
2 | 天津和平九洲医院 | 和平 |
3 | 天津南开金方堂中医门诊部 | 南开 |
4 | 天津老百姓悦湖苑大药房 | 津南 |
5 | 天津老百姓景明花园大药房 | 津南 |
6 | 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十一店 | 津南 |
7 |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澜药店有限公司 | 开发 |
8 | 天津河东区津华中医门诊有限公司 | 河东 |
9 | 天津市南开区馨康口腔诊所 | 南开 |
10 | 天津同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店 | 武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