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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东丽华芳门诊部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东丽华芳门诊部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东丽华芳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51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二、天津东丽康桐仪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52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三、天津市东丽医院存在急诊科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53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四、天津东丽瑞津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54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五、天津市宝坻区黄庄卫生院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2】24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六、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2】25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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