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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2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所属区域

1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润辰新苑卫生室

北辰

2

唐官屯镇长张屯村卫生室

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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