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关于再次征求《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各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和履行协议约定,客观、有效、公平公正评价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我中心结合前期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及《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完善,现面向各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可在2023年2月22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bzxxy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市医保中心协议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字样。

感谢各单位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1.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

    2.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docx 相关附件: 附件2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xlsx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