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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8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所属区域

1

天津二七二医院

和平区

2

天津和平嘉豪口腔诊所

和平区

3

天津市北辰区悦林堂大药房

北辰区

4

天津北辰宸宸中西医结合诊所

北辰区

5

天津蓟州华皓口腔门诊部

蓟州区

6

天津东丽众合诊所

东丽区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保健站

河西区

8

天津滨海高新益生康养中医门诊部

滨海新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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