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津南红磡领世郡医院有限公司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津南红磡领世郡医院有限公司所申报的骨伤推拿治疗、针灸、快针、芒针、醒脑开窍针刺法等项目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8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二、天津塘沽宁泰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及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9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489.16元。
三、天津河东仁中老年健康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将自费项目按照医保项目进行申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2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2316.38元。
四、天津河北泽康中医门诊部存在冒用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名义申报医保费用、按照模板套餐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2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五、天津滨海新区阳光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低位骨埋伏阻生智齿摘除术、埋伏牙拔除术、三叉神经阻滞、神经阻滞麻醉、牙槽突增生修整术及牙龈翻瓣术六个项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2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676.05元。
相关附件: 关于对天津津南红磡领世郡医院有限公司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2023.4.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