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滨海新区润健综合门诊部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滨海新区润健综合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23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3226.58元。
相关附件: 关于对天津滨海新区润健综合门诊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2023.4.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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