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6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武清区河西务镇郑庄村卫生室  | 武清区  | 
2  | 武清区河西务镇五七村卫生室  | 武清区  | 
3  | 武清区崔黄口镇福巷嘉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武清区  | 
4  | 武清区曹子里镇蔡杨庄村卫生室  | 武清区  | 
5  | 武清区曹子里镇后苏庄村卫生室  | 武清区  | 
6  | 武清区曹子里镇社区卫生服务站  | 武清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