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谈判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研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背景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加强对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和支付等情况的统计监测和评估。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对我市谈判药品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研究。
二、研究内容
评估我市谈判药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效果,研究国谈药品不同药品分类在医疗机构配备使用情况存在的差异及影响因素,医保基金支出情况、患者负担情况,为促进国谈药落地,提高医疗机构配备的积极性、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具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二)课题负责人应当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相关研究经历,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在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五、费用限定
课题报价上限为¥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课题承担方不得以本课题名义再接受其他渠道任何形式的资助。
六、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后的《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研究课题申报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发送至:sybjyyfwglc@tj.gov.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6日,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纳入评审程序。
七、评审程序
市医保局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书等材料进行择优评审后,确定最终课题单位。
联系电话:022-27680618,联系人:韩丽娜
附件: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研究课题申报书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