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7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2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倪黄庄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3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周庄子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4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5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村卫生室 |
西青区 |
6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付庄村卫生室 |
滨海新区(汉沽) |
7 |
武清区河西务镇北大辛庄村卫生室 |
武清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