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9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4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蓟州龙港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蓟州区 |
2 |
天津蓟州仲恒诊所有限公司 |
蓟州区 |
3 |
天津蓟州区宁康源中医诊所 |
蓟州区 |
4 |
天津老百姓时代大药房 |
蓟州区 |
5 |
天津市和仁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河东区 |
6 |
天津红桥中嘉综合门诊部 |
红桥区 |
7 |
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医务室 |
南开区 |
8 |
天津市西青区津门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西青区 |
9 |
天津滨海高新悦众诊所 |
滨海新区(高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