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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7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9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所属区域

1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京达明居社区卫生服务站

滨海新区(塘沽)

2

宝坻区口东镇前齐村卫生室

宝坻

3

宝坻区口东镇南王村卫生室

宝坻

4

宝坻区口东镇东李村卫生室

宝坻

5

宝坻区口东镇东齐各庄村卫生室

宝坻

6

宝坻区口东镇西李村卫生室

宝坻

7

宝坻区口东镇大张村卫生室

宝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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