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DRG/DIP联网审核实施细则(试行)》(津结算中心发〔2023〕4号)将于2024年1月31日到期,为切实做好DRG/DIP联网审核相关工作,决定将《DRG/DIP联网审核实施细则(试行)》(津结算中心发〔2023〕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市医保结算中心
2024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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