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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进口机器)”、“皮肤表浅肿物切除术”、“睑绿色素痣切除术”、“血管瘤切除术”、“乙级手术技术附加费”、“丙级手术技术附加费”、“丁级手术技术附加费”、“庚级手术技术附加费”项目;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临床操作B超引导”、“B超-泌尿”项目;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灰线切开术”、“甲级手术技术附加费”、“乙级手术技术附加费”、“丙级手术技术附加费”、“丁级手术技术附加费”、“戊级手术技术附加费”、“己级手术技术附加费”、“庚级手术技术附加费”项目;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彩色托拉片”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4〕第0004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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