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部门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
1 |
医疗保障监督检查 |
对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数据监测、询问有关人员等。 |
市、区医疗保障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等;《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