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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卫生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5-10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卫生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卫生院存在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诊断及病程记录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324号),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

二、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卫生院存在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诊断及病程记录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325号),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

三、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卫生院存在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诊断及病程记录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326号),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四、天津市宁河区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327号),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

五、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6号),责令限期整改,中止责任科室医保服务资格2个月,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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