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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市神农百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五店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6-24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市神农百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五店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神农百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五店存在未按照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滨海新区贝诺口腔门诊部存在未按照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德信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店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1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范围、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诊疗记录不完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1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红桥区西于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范围、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诊疗记录不完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1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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