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河东仁中老年健康医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河东仁中老年健康医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0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百四十七店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市河西区亚中中医门诊部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卫生院存在高靠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大堼上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