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参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营造依法参保的良好氛围,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国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以举办启动仪式、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宣传,走进群众身边宣传医保政策,讲好医保故事,营造自愿参保、积极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份。
三、活动主题
人人参保有“医”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
四、宣传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政策;
(二)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三)2025年新生儿、学生儿童、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政策;
(四)2025年医保目录拓展、药品集采、异地就医等政策;
(五)基本医保参保的共济理念,个体不参保或断保的风险及影响,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问一答等。
五、宣传形式
(一)举办启动仪式。市医保局将会同市税务、财政、人社、教育、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将邀请医保受益群众代表等参加启动仪式。各区按工作要求,举办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鼓励各区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名人效应,确定参保宣传形象大使,提升宣传效果。
(二)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作用,围绕2025年全民参保,发布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保障等政策,用医保受益群众范围、人数等,宣传参保生动典型案例,讲好医保故事。要依托医保服务热线中心12393解答及宣传群众所关心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三)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发挥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公交地铁以及城市户外广告、工地标语等方式,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问一答》,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要让群众明白依法参加基本医保是每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印制全民参保宣传海报、折页等,广泛向经办窗口、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公交地铁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发放,开展实地宣传解读。开展对全市未参保群众短信提示参保活动,加大扩面工作力度。
(四)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活动。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市在校学生集中开展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宣讲和培训,动员和引导在校学生积极主动参保。开展“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宣传和提示学生家长及时为子女办理参保手续。到定点医疗机构大力宣传新生儿出生即参保等政策,开展“致孕(产)妇的一封信”活动,告知权益,提示参保。开展对低保等困难人群进行“敲门行动”,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动员参保。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工作协同,共同推动全民参保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各区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按照我市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制定具体宣传活动方案,举办启动仪式,联合人社、税务、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共同组织推广活动。
(二)突出重点,回应关切。各区医保部门要以“百校百企千村万户”为重点地区,以参保长效机制以及断保风险为重点内容,精心设计宣传口径、宣传材料、宣传方式,突出重点人群、重点政策、重点场所,提高宣传效果。积极正面回应参保群众对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问题的关切。
(三)及时总结,形成机制。请各区及时收集参保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期间,鼓励各区报送参保工作信息,我们将对各区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今年集中宣传活动总结于2024年10月21日前报送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附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问一答》
2024年9月17日
相关附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问一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