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4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高新区 |
2 |
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普和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北辰区 |
3 |
天津市河东区常州道街凤溪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河东区 |
4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潘馨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西青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