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医保分中心,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近期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异地就医有关服务窗口设置、标牌悬挂及异地政策宣传,确保能够真正提供异地刷卡结算服务,切实提高跨省联网结算成功率。各医保分中心要继续做好辖区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对接工作。
附件: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