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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老百姓鹏程鑫园大药房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老百姓鹏程鑫园大药房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老百姓鹏程鑫园大药房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十店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西青医春堂中医门诊部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西青鼎翼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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