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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8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所属区域

1

宝坻区大钟庄镇冯家庄村卫生室

宝坻区

2

宝坻区大钟庄镇马郭村卫生室

宝坻区

3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卫生室

宝坻区

4

宝坻区大钟庄镇小苑村卫生室

宝坻区

5

宝坻区大钟庄镇凌沿村卫生室

宝坻区

6

宝坻区大钟庄镇船窝村卫生室

宝坻区

7

宝坻区大钟庄镇大沽村卫生室

宝坻区

8

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街雀榕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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