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观严大药房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2-02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观严大药房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观严大药房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未按规定保管药品和医用耗材,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滨海雅生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1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东丽益兴德中医门诊部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医疗保障结算数据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重复收费、未严格遵循医疗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滨海茗草堂中医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市爱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东丽舒心口腔诊所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未按规定保管医用耗材,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