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市康恒门诊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参保人员时伯诚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市康恒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四)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0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3276.79元。
二、参保人员时伯诚(身份证号:12010619XXXXXX6058)存在办理虚假偏瘫门特登记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05号),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