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滨海雅生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3-10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滨海雅生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滨海雅生口腔门诊部存在无药品盘点记录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1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老百姓乐济堂大药房存在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代取药管理制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1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药师扣分处理。

三、天津市日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代取药管理制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1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药师扣分处理。

四、天津静海鹏海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19):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中止机构医保服务4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静海永好妇产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设备超使用年限并上传医保费用、病历书写不规范、药品及耗材进销存不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20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中止机构医保服务2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津南大德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4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市津南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药品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4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八、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药品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46):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九、天津津南天同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47):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0日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