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津南红磡领世郡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津南红磡领世郡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河西美嘉口腔诊所存在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设备内视听资料未进行本地存储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5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河东神农百草中医医院存在违规超量开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40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四、天津河东津民医院存在违规超量开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4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五、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2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2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卫生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2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市宁河区丰台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2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滨海高新区信晟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设备内视听资料本地存储时间少于1个月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2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