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101号)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管理办法》(津医保局发〔2025〕11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已经按照工作流程完成发布公告、报名申请、资料申报、审核确认、规模测算等相关工作,现已初步确定天津市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医疗机构范围105家及预付金规模2.37亿元。现将预付金拨付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56;022-23030196。
附件:天津市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付金拨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