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共昌医院有限公司春风路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共昌医院有限公司春风路口腔门诊部存在串换医疗项目、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3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天津金选兴齿佳口腔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40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做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1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做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20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五、天津河西晨阳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超药品说明书、串换医保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7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六、天津瑞澄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紫金山路店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7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红桥博颐堂医院存在高靠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4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红桥爱普康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4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