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宁河杏林堂中医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宁河杏林堂中医门诊部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3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市宁河区宁河医院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3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天津市宁河区丰台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3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市宁河区文化路国安门诊部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3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河西医附泌尿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限定范围用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7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市河西区博华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7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市红桥区博爱养老院门诊部存在重复开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4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红桥佳祥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4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街社区服务中心存在账实不符、超标准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天津南开仁心医院存在冒用工作站、串换项目、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中医科医保服务,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天津津南津园优养家医务室存在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5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三、天津津南葆德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检查或治疗项目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5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四、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存在冒名就医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五、天津滨海汉沽明德综合门诊部存在冒名就医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天津新城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八、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九、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天津市宝坻区正心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店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一、天津市宝坻区正心优嘉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10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二、天津和睦口腔门诊部存在超限定频次、超医保限定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4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三、天津滨海新区舒博口腔门诊部存在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4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