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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滨海新区阳光爱心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滨海新区阳光爱心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滨海新区阳光爱心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做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2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德信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九店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做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2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市滨海新区康宁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做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3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红桥健安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4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河西五洲医院存在过度诊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7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七、天津滨海新区海滨综合门诊部存在串换、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做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告字【2024】4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八、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津城中医医院存在医保项目对应错误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天津南开天颐和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天津生态城斯迈口腔诊所存在冒用医师工作站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1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二、天津市滨海康美中医门诊部存在过度诊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1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三、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1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四、天津市宝坻区康复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1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五、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1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六、天津市宝坻区北潭卫生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1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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