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静海德泰诊所等二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静海德泰诊所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18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二、天津市津城中医医院(普通合伙)存在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2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5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