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支付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5〕25号)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好参保人员医疗康复基本需求,现将截至2025年4月底天津市已纳入康复医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截至2025年4月底天津市已纳入康复医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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