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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东丽核新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东丽核新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东丽核新口腔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1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二、天津南开明丰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2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三、天津南开康泰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2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四、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2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五、天津市华瑞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2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医保服务1个月。

六、天津市南开区惠铭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2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七、天津华北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6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八、天津市河东区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7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九、天津河东宝京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诊断与治疗不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7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天津河东恒山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7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一、天津河东钟山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7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二、天津滨海新区嘉合中医门诊部存在过度诊疗、超限定用药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2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三、天津滨海新区瑞君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一商中医门诊部存在过度诊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2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四、天津津南正大骨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6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回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五、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6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天津津南善德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6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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