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南开惠田医馆中医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7-02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南开惠田医馆中医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南开惠田医馆中医门诊部存在未落实协议管理规范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4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南开景圣中医门诊部存在未落实协议管理规范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4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南开药君堂中医诊所存在未落实协议管理规范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4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南开老年病医院存在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4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中止医保协议2个月。

五、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存在串换项目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4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中止中医科医保协议5个月。

六、天津瑞澄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黄河道店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5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药师记分处理。

七、天津市武清区鸿明口腔诊所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2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八、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未落实协议管理规范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2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九、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天津康复疗养中心存在重复收费、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市医保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市医保中心处告字【2024】11号、市医保中心处告字【2025】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天津新城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重复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2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一、天津生态城斯迈口腔诊所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2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二、天津河东硕果口腔诊所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9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三、天津河东宜中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9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四、天津河东欢美阳光口腔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9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五、天津河东佳德口腔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9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天津河东德成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0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日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