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宝坻建设路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宝坻建设路医院存在重复收费、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3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二、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3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五、天津东丽军瑞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4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六、天津市河北区康欣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处告字【2024】5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七、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处告字【2024】5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八、天津市河北区海源中西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北分中心处告字【2024】5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九、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医务室存在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0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天津南开华医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0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一、天津南开国康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0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二、天津河东宏康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三、天津河东津志合诊所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四、天津河东崇泰诊所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五、天津河东津仁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天津河东曲溪诊所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七、天津爱维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八、天津吉安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九、天津河东盛世众康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天津河东海津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8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一、天津河东恒山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二、天津市安定医院存在超量开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市医保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市医保中心处告字【2024】1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中止医师医保服务,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三、天津市武清区大良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2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四、天津武清荣德康泰门诊部存在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2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五、天津市西青区赤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5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六、天津市益丰津永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分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5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药师记分处理。
二十七、天津市益丰津永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八分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5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药师记分处理。
二十八、天津南开瑞济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0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九、天津市浩博门诊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1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十、天津市南开区同康源中西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1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