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东丽康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阅溪苑口腔诊所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东丽康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阅溪苑口腔诊所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4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天津东丽同洲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4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4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市东丽区无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4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五、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镇卫生院存在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2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六、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卫生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3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3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八、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3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九、天津市职工疗休养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3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天津滨海新区金海岸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开发区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开发区分中心处告字【2024】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一、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开发区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开发区分中心处告字【2024】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二、天津市泰达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开发区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开发区分中心处告字【2024】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三、天津西青德晟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5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四、天津西青鼎辉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5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五、天津西青福康综合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5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天津北辰津协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4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七、天津北辰瑞雅口腔诊所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4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八、天津河东仁义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九、天津市河东区郭庄子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天津河东玉德堂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一、天津河东华康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二、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三、天津河东凤芝德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四、天津市河东区鲁山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五、天津河东立兴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六、天津河东中科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9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七、天津河东健新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