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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同心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市津南区同心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津南区同心口腔门诊部存在串换项目申报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8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十一店存在拒绝为参保患者提供医保服务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8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河东正鼎和中医医院存在超限定范围用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河东宜中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五、天津河东中康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六、天津河东永合堂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七、天津河东老百姓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八、天津河东华江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九、天津福东医院存在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天津河东众兴诊所存在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一、天津河东仲景堂中医诊所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0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二、天津河东宝枫堂中医(综合)诊所存在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1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三、天津德信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五店存在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21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四、天津南开华仁医院存在治疗记录不全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1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五、天津南开友好医院存在过度检查、住院病历书写不规范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1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天津南开博美口腔门诊部存在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1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七、天津同安医院存在未落实医师实名制管理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12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八、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4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九、天津蓟州华之北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4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中止医保服务,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天津蓟州欣康美口腔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4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二十一、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4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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