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将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天津市好药师吉尔顺大药房等5家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区划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类型 |
1 |
蓟州 |
天津市好药师吉尔顺大药房 |
零售药店 |
2 |
蓟州 |
天津市安合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3 |
蓟州 |
天津蓟州双井口腔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4 |
北辰 |
天津行天下大药房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5 |
东丽 |
天津市铭煊大药房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公示期为自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