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和睦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和睦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3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10329.89元。
下一篇:关于对天津市中诺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