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将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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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划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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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和平 |
天津市和平区博信中医肛肠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公示期为自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