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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1-30

根据《天津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对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审查形式。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请进入面试考生于2026年2月5日(星期四)18:00前,在招考服务平台或天津公考小程序上传所需材料。

2.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3)大专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院系盖章的在校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从学信网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请提供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6)如考生为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2024年至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本人签字的《考试报名登记表》;

(8)《报考承诺书》(样式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复审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复审材料,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放弃资格的,请按照《政策指南》第88条通过天津公考小程序进行实人认证,上传放弃申请完成放弃操作。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核将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等骗取报考资格,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的考生,需按照《关于天津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于3月13日至15日完成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不按规定进行测评,将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22-83572799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人事处

                              2026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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