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市医保局完成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0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工作安排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医保局认真组织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日前,已向市司法局报送清理结果,涉及3个规范性文件,其中2个废止,1个失效。此次清理工作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政治站位高。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指出开展与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文件清理工作,是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多次强调务必认真细致开展清理工作,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增砖添瓦。

二是工作部署细。局法制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严格贯彻落实。清理过程中,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局领导召集专题部署会议,详细讲解了清理范围和工作步骤,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均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处级负责人和联络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清理范围全。这次清理工作,在文件层级上既包括市级层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文件,也包括局级层次的文件和各局属单位制定的文件;在文件范围上既包括市医保部门制发的文件,也包括机构改革前相关部门制定现由医保部门负责实施的文件,同时还包括医保部门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的文件,是一次全方位、全覆盖式清理,确保应清尽清,切实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