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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4-24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助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市药监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等文件要求,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完善、补充范围。

二、政策制定过程

根据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多次听取中医专家的意见,充分采纳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拟定了《贴敷疗法等29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完善调整贴敷疗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29项,包含5项加收项,在原项目的基础上规范了项目内涵,明确了计价说明等内容。按照质量控制标准要求,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就医的获得感。同步调整贴敷疗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原项目在医保范围内的继续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在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按C类管理。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落实。经办部门要加强培训,做好与医疗机构的协同联动,确保政策与经办服务的顺利衔接,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各相关部门统一执行贴敷疗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类型,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调整。各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政策原文: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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