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华兴医院等二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参保人员王凤茹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华兴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冠状动脉造影、经皮穿刺插管冠状动脉造影术、动脉插管 (桡动脉测压)、经皮球囊扩张、经皮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术、经皮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术(增加血管)、选择性血管介入治疗、选择性血管介入治疗技术附加费等八个项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5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4698.05元。
二、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6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64259.65元。
三、参保人员王凤茹(身份证号:12022319XXXXXX502X)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接收返还现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59号),退回医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