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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红桥区医保社会监督员受聘上岗区医保局召开医保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0-12-2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我区医保监管方式,完善医保基金社会监管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促进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近日红桥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红桥区医保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区医保局通过个人推荐报名、单位组织推荐、集中筛选等环节,选聘了5位社会各界人士组建了首批红桥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会上,区医保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新聘任的红桥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综合业务科工作人员对《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我区前期医保基金监督开展情况、医保社会监督员的资格条件、主要职责进行了全面介绍。随后监督员们开展了交流座谈,表示将积极学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协助做好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明确,医保基金管理历来是医保管理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医保基金的正确使用及收支平衡,也事关医保制度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精准社会监督工作。引入医保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管,这是对医保基金监管模式全新的诠释,也是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下步区医保局将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医保基金全领域、全流程管理,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的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同时进一步推进医保领域诚信建设,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治病钱” “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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