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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票据登记
发布时间:2019-12-1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49号,2012年)第六条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3.《关于医疗收费票据丢失毁损医药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85号)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医疗收费票据,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因故发生丢失、毁损的,按照以下程序补办报销材料:(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天津市医疗收费票据丢失毁损补支申请表》(以下简称《补支申请表》),无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向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当向学校(托幼机构)、行政村或社区工作站等负责汇集医疗收费票据报销材料的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流程】

参保人因故发生票据丢失、毁损的,应进行报失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依据参保人提供的《天津市医疗收费票据丢失毁损补支申请表》核实确认,为参保人提供票据存根联复印件或套打电子票据,标注补办票据字样,并加盖财务主管部门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作为报销凭证。参保人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遗失票据登记。

办理地点及办理材料

分中心办理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3、《天津市医疗收费票据丢失毁损补支申请表》原件(一份,见附件);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复印件(一份)或打印件(一份,加盖财务主管部门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参保人就医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病历材料等一并丢失或毁损的,应同时予以补办。

【办理机构及咨询投诉】

办理机构

咨询、受理地点及窗口号

大厅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和平分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天赐园8号楼底商北侧三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32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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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分中心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一层)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4237631

24237631

河西分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88271209

88271209

南开分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7686908

27686908

河北分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东六经路28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6292962

26292962

红桥分中心

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卓朗科技园3号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87702790

87702790

东丽分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东丽区法院对面)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4394490

24394490

西青分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二层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7922689

27922689

津南分中心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8546728

28546728

北辰分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仓桥旁)北辰大厦A座三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6819423

26819423

塘沽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和平北路30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863697

25863697

汉沽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国家庄街6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662360

25662360

大港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欣街60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990812

63377312

开发区分中心

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东区E4A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66370719

66370719

保税区分中心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C区一楼2号厅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84906469

84906469

高新区分中心

天津市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层大厅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83715662

83715662

武清分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辅道1118号

工作日

(8:30-17:00)

29360055

29360055

宁河分中心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宁河县委党校旁)

工作日

(8:30-17:00)

69585353

69585353

静海分中心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和山路8号增1号(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和山路南侧广海道西侧)

工作日

(8:30-17:00)

28934850

28934850

宝坻分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

与所在区县政府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29998813

29998813

蓟州分中心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蓟州西大街39号

与所在区县政府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22772009

22772009

备注】

以上办事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相关附件: 天津市医疗收费票据丢失毁损补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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