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经研究论证,我局草拟了《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征求意见稿)》和《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11月18日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sybjyyfw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医药服务管理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1.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征求意见稿)
2.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经研究论证,我局草拟了《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征求意见稿)》和《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市医保局通过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放射治疗类、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期间通过网上留言和邮件方式,合并整理放射治疗类有效意见14条。经汇总研究,对“X-射线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简称“射波刀”)”纳入医保等意见予以采纳。对保留“全数字化放疗系统-全数字化加速器(三维立体定向加速器)”“人工制定治疗计划”等废止项目的建议不予采纳,根据服务产出和价格构成均有映射项目收费。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