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政策要求,天津市医保中心立足职能定位,科学统筹部署,通过制定规范、细化举措、强化试点等系列措施,全面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国医保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一是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坚持“依法依规、系统治理”原则,依据国家及我市政策要求,制定《市医保中心关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经办意见(试行)》,将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负责医疗费用审核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人员统一纳入管理范围,覆盖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全链条从业人员。同时,以“全流程、动态化”管理为核心,细化登记备案、服务承诺及记分管理三大制度框架,实现从“入口备案”到“过程监管”再到“退出惩戒”的全闭环管理,推动医保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医保基金安全更有保障。二是细化记分管理措施。按照管理要求,对于发生医保违法违规的相关人员,给与记分处理,达到惩戒与警示的双重效果。市医保中心在遵循国家文件记分管理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从业人员行为性质,创新提出“主动配合减责、恶意抗拒加重”的差异化处置原则。对主动交代情况、如实说明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利影响的相关人员,记分减少一半;对教唆或强迫他人违法违规、拒不配合、存在主观故意、拒不改正等情形之一的相关人员,记分增加一倍。同时,为引导违规人员整改纠偏,建立“教育+惩戒”并重的记分修复机制,明确相关人员可通过积极参加政策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减免记分(年度最高减免4分),推动长效治理。三是强化试点示范效应。2024年4月,天津市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创新开展医师药师记分管理,截至2025年2月,全市实施记分管理医师药师累计达8456人次,约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10%,其中47名医师因累计记分超8分被暂停医保服务资格,形成有效震慑,初步实现了“小切口、大纵深”的改革效果,为全国提供了可量化、可操作的监管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