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员王建虎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参保人员王建虎(身份证号:12010219630315XXXX)存在办理虚假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复查鉴定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16〕71号),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9〕第0093号),取消其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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